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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浏览数:5767  来源:巴彦淖尔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5-08-03       关闭

按照临河区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临河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方式面向全区招聘公益性岗位220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220个: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0个(其中:男性180个,女性20个),区交警大队20个。

岗位为警务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由区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三、政治条件

(一)热爱祖国;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无吸毒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四、报名要求

(一)临河户籍,户籍限定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前为临河户籍;

(二)年龄为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以上毕业生;

(四)复员退伍军人需为高中以上学历;

(五)在临河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人才储备”并取得相应证书者不受户籍限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由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笔试、体能测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理论测试。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取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人才储备”服务证书者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复员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以上三类考生不重复累计加分。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如达不到该比例时,则相应调整该比例为1:2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按人社部(2011)48号文件,男子进行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进行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

(三)聘用公示

笔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成绩占40%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临河区公安局在临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统一要求自行到临河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区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管理办法和待遇

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薪酬标准等管理完全参照《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办发[2011]40号)和《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巴人社发[2011]20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从2015年8月3日开始至2015年8月9日截止(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临河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金沙路西,帅丰街南);

联系电话:8960613、8960623。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员退伍军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3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企业人才储备”、“特岗人员”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和相应复印件;报名时填写《临河区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需从临河区政府网用A4纸下载。

八、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考生于2015年8月14日至16日到报名地点(临河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表格下载:

《临河区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0150730172642.xls

临河区公安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