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科技部“部署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视频会议”任务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2〕44号),现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
一、岗位设置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请详见附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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